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的收官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科学谋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责、创新实干、破难争先,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努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使残疾人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开创我市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科学协调发展
(一)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部署要求,对四个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残疾人调查对象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和抽查,分析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二)全力完成我市残疾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梳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落实“十二五”规划存在的问题,列出时间进度表,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确保 “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开展专项调研,谋划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完成情况和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针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瓶颈及我市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现状进行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科学谋划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残疾人服务 “两个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
(一)努力推动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市区基本公共服务整体规划,在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培训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项目中试点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
(二)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建设,尽快完成建设开展服务,提升我市残疾人服务能力。
(三)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起草《海口市残疾人权益保障规定》。二是积极协调党委、政府,扩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的覆盖面,争取做到全覆盖,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低保边缘户、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无固定收入残疾人享受残疾人基本保障或生活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等。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实施细则。
(三)继续落实已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为486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全市 900名智力、精神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为 1112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宣传鼓励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和补助全覆盖。
三、积极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建设活动,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管理水平
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抓好已出台措施的督导落实,重点完善和规范专职委员管理制度、专门协会管理制度、志愿者招募组织制度,建立完善各项残疾人工作决策程序、工作机制、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督查问责等管理制度。规范残联组织的工作队伍基础管理工作,了解残联系统机构、人员及助残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提升残联组织的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残联组织重大项目安排、资金审批使用、资产登记监管的基础管理水平,落实项目实施与监管责任,做好重点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数据管理,增强残联组织信息化服务与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全市残联系统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全市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
四、全面开展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一)开展康复工作
1.加快推进康复中心门诊部大楼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与市人民医院的康复项目合作,力争年内能开展康复服务。
2.认真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加大康复救助力度。积极推动出台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开展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贫困精神残疾人服药(住院)补贴、7-14周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试点工作。全年康复救助残疾儿童50名,完成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00例,辅助器具发放500例,继续开展助听、助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大病救助等康复救助项目,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及时得到康复救助。全面完成省残联下达的各项康复任务,基本实现全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3.加强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力度,推动社区康复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契机,依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实施抢救性儿童康复项目。
4.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普及宣传,利用“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节日,联合卫生等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残疾人康复知识知晓率。
5.逐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构建以人为本、面向家庭、融入社区的康复工作体系。
(二)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
1.落实《海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完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信息通报和检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
2.做好2015年高考残疾学生录取跟踪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残疾青少年助学、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救助等项目,加大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高考录取残疾大中专考生的助学工作力度,全年救助300人,确保无“因贫失学”现象。
4.扶持和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新建一所智障儿童特殊教育学校,使我市视力、听力、智力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推进就业扶贫开发工作
1.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
(1)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消除对残疾人就业的歧视,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2)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海口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办法》。贯彻落实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公示制度。二是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加强与财政、地税、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抓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宣传、年审、征缴等环节,做到以征促就、以就减征。三是积极培育就业创业典型,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3)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和医疗按摩人员教育培训。健全盲人按摩各项制度,加强行业管理,稳定盲人就业,拓宽盲人在其他领域就业的渠道。2015年,要扶持创建10家盲人保健按摩店工作,安置20名盲人就业。
(4)加大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力度。一是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残疾人求职和企业招聘提供完善便利的信息。二是配合人社部门认真搞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全方位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三是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就业专场招聘会,为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和残疾人自主选择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及时发放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无障碍就业环境改造补贴、残疾人就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个体经营补贴等。
(5)制定建立我市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扶持办法,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
2.残疾人培训工作
(1)研究制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残疾人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针对残疾人的需求与特性,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培训。
(2)加强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持证城乡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信息做到应录尽录。对在岗残疾人,根据企业需求和稳定就业需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有创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创业培训。2015年,要为150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
(3)加强对区级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残疾人培训质量。
3.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按照中残联和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快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的改建,把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成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咨询、职业能力评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体化”服务的规范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4.残疾人扶贫工作
根据中残联关于农村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具体要求,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制定《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加大扶贫基地的建设力度,发挥基地安置就业、辐射带动培训服务等功能。2015年,市、区要建成5个县级以上扶贫基地,扶持50名农村、城镇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个体创业。
(四)抓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文体工作
1.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在5月助残日期间多形式集中报道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大力宣传“普惠”全市就业创业典型模范事迹,举办残疾人政策知识竞赛。
2.恢复电视台《一周要闻回顾》手语栏目,提高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质量。
3.进一步完善市级残联新闻信息发布和报送制度,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回应化解网络等新兴媒体涉及残疾人新闻事件。
4.在全国助残日开展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先进事迹宣传,推动自强助残活动深入开展。
5.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文艺骨干,组织开展残疾人艺术进社区演出活动。推动残疾人特殊艺术走向社会大舞台,举办一场残疾人特殊艺术文艺晚会。
6.继续办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展示和发掘我市残疾人艺术作品和才能,在社区展出,推进残疾人文化进社区。
7.选拔和训练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建立1-2个我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组织1-2期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群众体育展示和交流活动。扎实推进“特奥进基层”活动,促进残疾人体育工作在基层活跃开展。
(五)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
1.完善残疾人维权制度,强化维权职能,切实解决残疾人侵权问题。
2.健全信访制度,强化残疾人信访工作,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3.建立和规范市、区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机构建设,加强同市、区法律援助部门配合,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4.积极建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促进公共设施和信息交流无障碍,改造贫困残疾人无障碍家居环境20户。
(六)完善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1.高标准完成2个镇街残联、5个村(社)残协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残协专职委员持证上岗和工作资料档案电子化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健全完善镇街、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
2.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培训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残协专职委员100人次。
3.加强志愿者助残队伍活动,协调市团委,抓好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招募助残志愿者,积极组织开展助残志愿者活动。
4.激发专门协会工作,密切协会与残联理事会的联系,促进协会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献言献策。完善健全专门协会工作制度,发挥协会组织桥梁作用,围绕“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精神卫生日”、“国际残疾人日”,开展形式多样活动。
5.开展“走百村、访千户、摸实情、送温暖”活动,组织各级残联开展走访残疾人活动,为残疾人解决民生问题,解决好残疾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6.推进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减免残疾人评定费用优惠,配合四个区开展巡村镇办证活动,提高发证率,力争发证率达到35%。
7.摸清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民办服务机构的总数、登记注册情况、信息、服务状况等,加强联系、指导和支持,探索与院校、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合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五、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规定”和市“二十一条规定”,警惕和查处“四风”反弹问题,持续改进残联系统的学风、会风、文风、作风,营造风清正气带队伍、团结和谐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做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欲望的残联干部。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抓好残联系统工作者队伍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努力使全市残疾人工作者精气神明显提升、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联系残疾人与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整体增强。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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